释义 |
法律分析:个人声明不具有任何法律效果和意义。声明是告启类文书的一种。具体分类如下: 1、当自己的某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起公众关注,并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行为的声明; 2、在自己遗失了支票、证件等重要凭据或证明文件时,为防止他人冒领冒用而发表的声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