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2018年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对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企业家有不同的条件。(1)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在城市居住5年以上(含);上一年度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2185元;申请家庭在城市没有房屋。(2)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企业家:1。申请人在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有常住户籍或浙江省居住证;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以上学历,毕业不满7年(硕士以上学历不受毕业年限限制);3。申请人在城市用人单位工作,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城市营业执照和1年以上(含);4。申请人在城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以上,或1年以上,或持有城市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的直系住房资助证书;4。.55平方米的,认定为本市直系亲属无住房资助能力。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