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发布不起诉决定书后,当事人是否仍需承担案底? |
释义 | 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后不会有案底,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法院判决的人不得称为有罪。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解除财物查封、扣押、冻结,需要行政处罚或没收违法所得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此外,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包括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但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尚未建立。 法律分析 一、检察院下了不起诉决定书之后还会有案底吗 案底是指犯罪记录,而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何人未经法院判决的,不得称为有罪,所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不会有案底。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二 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法院判决,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因此,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不会留下犯罪记录。根据《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但该制度并不适用于未经法院判决的案件。因此,不起诉决定不会留下案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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