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厂房建设政府审批流程;建设厂房一般分为三个阶段:;一、项目前期立项审批阶段;一、环保审批;1.办理机关:市环境保护局;2.工作时限:材料齐全、合格,需提交环境影响评价;3、办理程序;(1)、市环保局受理;;(2)联系具有国家资质的环评单位出具环评报告;;(3)、送达审批文件;;(4)市局审批;4、提交材料要求:;(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1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八十二条 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成重大损失的,按照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重大事故的,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停业或者关闭。 第八十三条 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