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房屋共有权是房产证吗 第一、《房屋共有权证》同《房屋所有权证》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我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57号令)第30条规定:“房屋权属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分项权证》第31条规定:“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就明白无误地说明包括《房屋共有权证》在内的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拥有房屋权利的惟一合法规定,是房屋产权登记批准机关一一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给房屋权利人的惟一法定凭证,显然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房屋共有权证书的房屋共有,实质上是指共有的房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这里所指的“共有的房屋”一般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所谓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三、颁布的方式和颁发的部门。 《房屋共有权证》颁发的方式,按《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一份。”第33条规定:“式样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证书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其他部门、单位制作的证书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四、共有房屋办理《房屋共有权证》产生的条件。 (一)房屋继承而产生的关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法继承人同时继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所继承的共有的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二)房屋买卖而产生的关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法人同时出资购买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即按出资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二、房屋所有权证有年限吗 目前房屋所有权是有年限的。目前城市房屋可以属于个人所有,并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是房屋所有权人对于房屋所在的土地并不享有所有权,只享有土地使用权。而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具有不同的期限,例如居住用地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住宅房为七十年使用权;商业用地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寓房为四十年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到期终止时,除使用人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申请续期的,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的地上建筑物也就是房屋。所以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是和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保持一致的。 三、房屋所有权证的概念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能够更好的享有不动产的所有权,应该了解和认识房屋所有权证有年限。在日常生活中,对于认定物的交付要件,需要明白当不动产物权被侵犯时,要拿起法律武器。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