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贵阳办身份证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
释义 | 贵州省户籍公民可在省内异地受理窗口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供相关证件并填写申领登记表。领取时需交回原身份证,可申请临时身份证。办理点包括贵阳市各分局派出所、开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明分局办证大厅等。 法律分析 贵州省户籍的公民,离开户口所在地所属区(县)、跨区(县)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期、丢失、损坏需要换领、补领并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首次申领必须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可到省内异地受理窗口办理居民身份证。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户口是贵州省内,可以直接在贵阳换或补领身份证! 办理流程: 1、证件办理: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证明(件);核对《贵州省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申领登记表,确认申领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2、证件领取:申领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须上缴原居民身份证(不能上缴旧证的,写出书面说明存档)。现场核对证件的机读信息、视读信息和指纹信息,并签字确认。 注意:在申请补领身份证期间,如果急需使用身份证,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费用10元。 结语 贵州省户籍的公民,如果需要换领或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符合异地受理条件,可前往省内的异地受理窗口办理。办理流程包括核对申领人信息并签字确认,以及领取证件时核对机读信息、视读信息和指纹信息。如果急需使用身份证,还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费用为10元。以下是省内身份证异地办理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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