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处理生前赠与的财产时,应考虑赠与人是否存活,赠与的时间、方式、内容等因素。如果赠与人已故,应查看赠与人的遗嘱或者依照继承法规定进行分配。如果赠与人还在世,可以与赠与人协商,或者依据法律规定追回赠与财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条:自然人可以赠与财产给他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赠与人已将赠与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的,赠与人不能撤回赠与。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赠与人死亡后,赠与财产归受赠人所有,但遗嘱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十三条:赠与人死亡后,受赠人有权取得赠与财产,但赠与导致赠与人生前财产明显不足以支付法定继承份额的,遗产权益人可以提起诉讼请求追回赠与财产,但受赠人能够证明赠与不是导致赠与人生前财产明显不足的原因之一的除外。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合法的赠与不受遗嘱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的限制,但不得损害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