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城市房屋拆迁政策是遵循拆迁自愿原则,并按照拆迁公告对被拆迁户进行拆迁补偿,补偿漏返方式包括金钱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两种,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毁扰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