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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济纠纷是否属于民事纠纷?
释义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来说,民事纠纷的广义包括经济纠纷,其狭义仅指不存在社会活动组织隶属关系的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间发生的纠纷。所以,只要不涉及经济犯罪,我们就可以说经济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
    1、民事纠纷。指民事法律地位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社会组织相互之间基于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发生的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大部分属于民事纠纷,主要表现为:服务合同纠纷(违约纠纷)、侵权纠纷、不动产相邻关系纠纷、无因管理纠纷等。
    2、经济纠纷。正确地说是经济管理和协作纠纷。指存在经济组织隶属关系地位不平等的个人与其所在经济组织之间、下级组织与其上级组织之间或者依法依合同结成经济协作性隶属关系的不同经济组织之间,基于经济利益关系和组织管理职责关系而发生的纠纷。其主要表现为:基于营业性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而在承发包当事人(物业管理企业与特定业主及业主委员会)之间发生的经营管理权限纠纷;基于复有权和成员权而在业主个体与业主小组、业主会议、业主委员会或住区管委会之间发生的经济事务自治权利义务纠纷;有关单位依物业管理法规应当相互协助而未尽协助职责纠纷等等。
    经济纠纷与民事纠纷的基本区别在于:经济纠纷是由于一定经济活动组织系统中因法定或约定的组织性职责(职务权力和责任)关系,而使有关方经济利益或经济地位形成纵向隶属关系,关系的当事人在各自的经营管理职权、职务和职责,或者各自经济利益实现的优先顺序和保障方面所发生的纠纷。
    综合上面所说的,民事经济纠纷发生之后是可以选择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但前提一定发有合法的证明材料,这样才能递交起诉状,只有获得同意了之后才能办理相关的手续,所以,在处理之前就需要多收集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胜诉权利。
    一、行政裁决的简介内容
    1、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权益争议的活动。行政裁决的特征有以下方面:
    (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
    (2)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经济纠纷。
    (3)行政裁决在形式上具有准司法性。
    (4)行政裁决在效果上具有强制性。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行政裁决主要有以下几类:
    (1)损害赔偿裁决。这是指行政机关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因涉及与行政管理相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引起的赔偿争议所作的裁决。
    (2)权属纠纷裁决。这是指行政主体对平等主体之间,因涉及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某一财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所作出的裁决。
    (3)侵权纠纷裁决。这是指在平等主体之间,一方当事人认为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受到了2、另一方侵犯时,依法请求行政机关制止侵害,并责令侵权方对其侵害行为已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比较一下,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裁决的对象是民事纠纷,行政复议的对象是行政纠纷。两者之间的共同点都是行政机关解决争议,行政机关的作用类似法院,所以有时把这两种行为概括称为行政司法。两者的不同点是对象的不同,行政裁决的对象是民事纠纷,行政复议的对象是行政纠纷。一般说来,民事纠纷发生后,一方当事人可诉至法院。为什么行政机关也可以裁决民事争议呢?主要有两个条件,一个是法律授权行政机关解决;二是当事人提出了申请。只有在这两种情况下,行政机关才能解决民事纠纷。
    行政调解和仲裁的对象也是民事纠纷。但是,行政机关调解民事纠纷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为经行政机关调解,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调解协议体现的是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并没有体现行政机关的意思,行政机关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时不能强制执行,即调解行为不具有行政法上的效力,所以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管理中,对民事纠纷的仲裁只有一种,即劳动合同争议仲裁。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到劳动局里的劳动合同争议仲裁委员会去仲裁,仲裁也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因为劳动局里的劳动合同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而是具有中立性的社会组织。当事人不服行政仲裁,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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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