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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销售人员承诺在购买保险后退还当年的保险本金。
释义
    法律分析:能不能返还本金就要看购买的是何种保险,如果购买的是返还型商业保险,在保险到期之后就可以进行领取本金。如果是消费型的商业保险一般是没有本金返还的,这就需要大家在购买的时候了解清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保险业销售员承诺在购买保险后退还当年的保险本金。
    保险能不能退是要看买的是哪种保险,具体的来说,保险有着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大类,其中,社保不是想退就能退的。商业保险退保时分为两种情况:1. 在合同约定的10天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扣除工本费后直接退保全部保费。2. 正常退保,保险公司一般会按照条款约定在30天内退还保单现金价值,解除保险合同。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险销售员承诺在购买保险后退还当年的保险本金。
    法律分析:能不能返还本金就要看购买的是何种保险,如果购买的是返还型商业保险,在保险到期之后就可以进行领取本金。如果是消费型的商业保险一般是没有本金返还的,这就需要大家在购买的时候了解清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保险问题。保险人告诉销售人员有肾炎,但销售人员还是给了保险。如何退保?
    法律分析:商业保险退保流程:退保者到当地的保险公司客服中心申请退保;准备材料;携带所需材料前往保险各大服务网点办理退保手续。保险合同签约之后,双方可通过协议或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终止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第四十八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牛购买保险,死亡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保险人拒绝理赔投保人维权规定:保险公司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拒绝理赔的,将发出书面通知,说明拒绝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的理由。被保险人对此有异议的,可以根据通知书的内容,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核实是否理赔。保险人确认错误的,投保人可以拿起法律武器,通过诉讼解决理赔纠纷。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保险理赔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人寿保险的诉讼时效为五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之日起计算。因此,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决定有错误的,投保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通过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学生买保险,承诺人填谁的名字?
    法律分析:关于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的名字与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问题,这是双方订立合同时填写的失误,作为保险公司有义务严格审查合同的书写要求,疏于审查导致不一致的责任主要在保险人,若保险人不能举证证明投保人存在故意或者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不影响保单的效力,亦不能擅自解除保险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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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2:5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