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了薪资还要等下个月嘛? |
释义 | 这样是不合法的,离职时公司应该立即支付员工薪资,不应该拖欠,有的公司说按所有人的支付周期,到月头发放,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发放日期,但不能无理由拖欠薪资。按照相关法律的规章,用人单位需要在解除或是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薪资。也就是说,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薪资。如果存在特殊情况的话,需要按照当初签订好的劳动合同进行协商处置。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章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向公司索要薪资。员工离职的当月薪资的核算是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的天数除以应出勤天数乘以总薪资,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克扣劳动的合法薪资。根据相关法律规章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薪资。劳动者辞职最后1个月薪资按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计算公式为:月薪资除以21.75再乘以出勤天数。按照相关法律的规章,用人单位需要在解除或是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薪资。 1、劳动者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薪资; 2、劳动者依法提起申请的离职,用人单位应在离职日开具离职证明,办理离职相关手续,并结清薪资; 3、劳动者如果因工作交接未完成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了,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按比例扣款,扣除全部薪资违法; 4、发生争议了,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造成损失的举证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充足理由证明劳动者交接工作没做好,劳动者可以主张限期支付克扣薪资。 离职证明有什么作用? (1)能够让劳动者更好的开始新的工作,减少不必要纠纷的发生; (2)有了离职证明才能在人才交流中心调动劳动者的个人档案; (3)开具了离职证明后,为之后新用人单位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比较重要。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五十条 薪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薪资。 《薪资支付暂行规章》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薪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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