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博与开设赌场罪区别 |
释义 | 一、从场所的固定性上看,聚众赌博的场所通常具有不固定性,具有随意性、随机性、临时性的特点,有时是在临时租赁的房屋内,有时借用他人的房屋或在自己家中进行,有的甚至在宾馆开房间进行;而开设赌场因营业的需要一般具有固定的地点和场所,该地点和场所在短时间内不会发生变化。如果提供的场所不固定,如每次赌博都由参与者临时商定,那么行为人就不是提供赌场的开设者,而只是一般的聚众赌博。但是,开设赌场的行为人出于逃避抓捕的目的往往会变动赌场的地点。所以,判断是否是“赌场”,重点应该是看场所的社会影响,看这个场所是否为一定范围的人所知悉,更确切地说,看这个场所是否能独立地发挥吸引他人前来赌博的客观效应。 二、从规模上看,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只表现为聚集、招揽、组织等行为,为参赌人员小范围的聚集。而开设赌场的规模较大,一般表现为赌场通常具有较为严密的组织性,实际情况常常表现为雇佣他人为赌场工作,有较为明确的上下级关系和工作制度,人员有明确的分工,被雇佣人员有工资或提成收入。 三、从持久上看,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的特点,赌博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需要组织者再次组织,重新安排时间和地点。开设赌场具有持久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即赌场在一段时间内连续对赌博人员开放,只要在其营业时间内,参赌人员来到赌场就能进行赌博活动,而无须赌场经营者去组织或通知。 四、从隐蔽性上看,聚众赌博一般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即组织者通常是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在每一次聚众赌博中其成员相对固定,每一次赌博的成员相对较为固定,每次赌博前才进行通知,其赌博行为一般只有组织者、参赌者知晓;而开设赌场一般具有半公开性,即赌场开设的时间、地点等被一定范围内的公众知晓。 《 一、农村打麻将违法吗,算不算赌博 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打麻将赌博行为和群众娱乐活动如何界定的问题,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佟建鸣处长给出了四点解释: 1.是从主观方面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它是构成赌博罪的主观要件,而群众娱乐是以休闲消遣为目的。 2.是从主体上看,群众娱乐多是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间进行。 3.是看是否有组织者从中抽头获利。构成赌博罪客观上以“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3种行为为限。“聚众赌博”,是指组织、召集、引诱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获利的行为。“以赌博为业”,是指经常进行赌博,以赌博获取钱财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的行为。“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4.是看彩头量的多少,要根据个人、地区经济状况及公众接受的消费水平而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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