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司法鉴定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通则》。 司法鉴定中心收费标准如下: 1、不超过10万元按照附件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2、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3、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点8%收取; 4、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点6%收取; 5、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点4%收取; 6、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点2%收取; 7、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点1%收取。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