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如何补偿 非法辞退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辞退员工的合法情形有哪些 单位合法辞退员工的情形包括员工未通过其试用期的考验;员工严重违反其规章制度;或者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辞职要支付违约金 需要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有两种情形。其一是违反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二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力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满足以上的情形,公司向劳动者要求支付违约金是合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