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购买工伤保险,为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职工提供工伤医疗和康复等服务。在工伤医疗费用中,医疗服务价格的管控问题是一个重要的议题。但是,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对此进行具体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控: 1. 对于工伤医疗用品、医疗器械等的价格,有关部门可以按照市场行情进行定价,并加强监管,防止价格虚高。 2. 对于工伤医疗服务的价格,可以建立定额补偿制度,即按照固定价格对医疗服务进行补偿。同时,可以建立诊疗价格透明度制度,明确规定医院和个体医生的治疗服务价格。 3. 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管,防止通过虚构病情或恶意提高治疗价格等手段进行非法牟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医疗费、康复费、伤残津贴、死亡抚恤金等。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工伤医疗费用是指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进行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应当不能令职工承担工伤医疗费用。 《职工工伤保险金福利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和社会救助机构提供的康复手段,工伤保险基金应当予以支付。 总之,对于工伤医疗费用中的医疗服务价格管控问题,应当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和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管才能有效解决,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