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与构成要件及等级界定。赔偿标准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误工费,根据收入情况进行计算。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包括合法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违规行为和存在的损害后果及其因果关系。医疗事故分为四级,根据损害程度进行等级界定。医疗事故需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和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的不良行为导致患者损害的情况。 法律分析 一、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医疗纠纷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医疗事故的等级界定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或植物生存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 结语 在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方面,固定收入的患者按照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高于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时间由医疗机构证明,收入由实际减少或参照行业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事故构成要件包括合法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存在主观过失,导致患者损害,并存在因果关系。医疗事故等级分为一至四级,根据损害程度进行评定。医疗事故需要经过鉴定委员会评定责任度和因果关系等级。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治疗过程中未尽到应有措施或不当行为导致患者损害的情况。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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