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赔偿协议生效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还有哪些手续 1、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主体资格 2、拆迁行为的前提 本项内容可以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拆迁许可证文号等内容,该内容不限于上述列举的几项内容。 1、被拆迁房屋概况 2、约定拆迁安置补偿事宜 3、协议履行的约定 (一)补偿费的支付。 (1)房屋的交付。 (2)补偿款的支付。 (二)房屋的腾退。 (三)房屋等不动产权利的注销。 4、其他事项的约定 (一)违约责任。 (二)纠纷的处理。 (三)协议的效力。 二、房屋拆迁赔偿协议生效时间 政府动迁组需要在85%之后将全部征收补偿方案上报审计部门,由审计部门完成审核,然后政府就可以盖章,只有在盖章之后,该份协议才能被法院或者律师调取到,这个过程大概从15天到30天不等。至此,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完全生效,可以调取到法院进行诉讼程序了。现实中,有些动迁组实际并不是这么操作的,而是要求签订了补偿协议的居民必须全部搬走,然后才会进行盖章流程。当然实际法律也赋予了政府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后不能按时搬离房屋,那么政府可以委托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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