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共维修基金需要每年交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共维修基金不是每年都要交,而是一次性收取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售房单位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依法向购房者根据售房合同一次性代为收取的,用于日后对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同设施和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护、大修、更新、改造的储备资金。并且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 法律依据:《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管理管理办法》 第八条 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按下列标准交存:(一)出售公有住房的,由售房单位从售房款中提取30%交存;(二)无电梯房屋,由业主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交存;有电梯房屋,由业主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5元交存。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适时调整并公布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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