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损害赔偿中患者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
释义 | 医疗损害赔偿中患者可以获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其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实际支付的相应费用×过错参与度,需要注意的是护理费的计算方式比较特别,即护理费=护理费×护理依赖程度×需护理年数×过错参与度。 一、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还应包括参加医疗事故处理或者丧葬活动的患者近亲属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对于近亲属的相关费用的计算人数应不超过2人。 二、医疗事故民事诉讼赔偿金额标准 一、医疗费,分为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 二、误工费,指患者因医疗损害而必须治疗或休息造成的误工损失,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均规定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称为“陪护费”,仅指住院期间的陪护费,按照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即残疾赔偿金,计算方法为:平均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伤残赔偿指数。 六、残疾用具费,指患者因医疗损害造成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功能的器具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更换安装费用。 七、丧葬费,包括尸体存放费、运尸费、火化费、殡葬用品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具体规定为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和赔偿年限不同。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十二、营养费。 十三、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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