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妻没有抚养权可以干涉孩子吗 |
释义 | 离婚后,无子女监护权的一方有权探望子女。探望权,又称见面权、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所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短期探望、接触、见面、交往、共同生活的权利。父母权利是父母基于其身份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探视权属于亲权的范畴。探视权的基础是父母对子女享有的亲权。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独特权利,是一种身份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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