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楼顶水泥掉落砸车首先要确定栋楼由谁管理,如果无人管理,楼上的住户非常多,此类事件大多会通过社区居委会来协调解决。如果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尽勤勉的管理义务,未对使用达一定年限的建筑物及时检查、维护,致脱落的水泥块砸坏车辆,应对高先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此外,高先生本人未尽一般注意义务,将车辆随意停放在非划定的停车区域,导致损害风险的加大,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