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期间不给员工发工资违法么 |
释义 | 疫情隔离期间不给员⼯以⼯资是不合法的,被隔离⼈员有⼯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付其隔离期间的⼯作报酬。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员提供⽣活保障;被隔离⼈员有⼯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付其隔离期间的⼯作报酬。 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因疫情,单位不给发工资该如何维权? 1、首先劳动者应先固定证据,收集好自己确实出勤上班活在家上班的证据,如工作记录、打卡考勤记录、公司通知等等。 2、向劳动局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3、投诉未果的情况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因疫情影响,企业能延迟发放工资吗? 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可以在复工后的最近工作日发放工资。同时,企业应注意告知员工延迟发放事宜。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因此企业因疫情原因导致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的,在履行相应的程序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 如果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从未发过工资,也从未发过任何补贴,其实员工是完全可以到劳动局投诉公司的这种违法行为的,理论上即便公司因为疫情影响都已经解散了,也应该给职工支付一笔遣散费的。 法律依据: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条对已经发⽣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 的⼈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级⼈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民政府 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民政府应当⽴即解除隔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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