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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辆交通事故报废标准
释义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达到报废标准,应当强制报废,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1.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一、车主去世车牌应该怎么样保留
    1、车主去世,车牌和车辆并不因此而报废,因此车牌照可以自然保留。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死者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车辆和车牌等,同时直接过户车和车牌照。
    2、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1)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汽车报废的标准
    按中国汽车报废标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和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千米,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千米,特大、大、中和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及轿车累计行驶50万千米,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千米;
    2、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和带拖挂的载货汽年、矿山作业专用车使用8年,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4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其他辆使用10年,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5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从事营运性运输的各种客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延缓4年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4次(每3个月检验一次);
    考虑到家庭轿车的发展,对于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上述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污染物排放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验,检验合理后可延长使用年限,但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长连用期间按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合格的应报废。
    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7、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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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4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