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只是备案,没有受过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不会留下案底。 备案和立案的主要区别在于程序和实质不同,备案是有关部门对某一具体事件形成的资料建立档案,以备查考,而立案是执法、执纪机关对违法或违纪案件受理之后,着手展开调查,进一步收集证据,以便处理,因此二者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也完全不同。立案所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两个,即有犯罪事实存在,并且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备案不等于立案,立案有着严格的程序规定,备案就相对简单多了。按照一般程序,公安机关对任何公民的报案都应当依法予以登记备查(备案),是否能够符合立案条件要根据调查的情况依法确定。 备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备案表》一式两份(签名);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责任状(加盖公章); 4.网站悬挂“网络警察岗亭”以及“警警、察察”图标情况的屏拷复印件; 5.计算机安全员证书复印件; 6.国际联网备案用户信息网络安全基本情况表(个人签名)。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第一百零一条,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