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大产权,是指开发商出售时具有政府颁发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业主购买后,具有合法房屋权证,并具有房屋 土地使用证 的房屋。 小产权,它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常见的小产权有二种:第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 宅基地 ”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此外连外村农民都不能够买;第二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大产权房与 小产权房 区别在于: (1)大产权房的 房产证 由国家颁发,被国家认可和接受。小产权房的房产证由乡镇政府颁发或者没有任何的房产证明,个人并没有实际的产权,也不受法律保护。 (2)大产权可以自由出售。而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 商品房 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小产权房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购买者也不能合法转让过户。 (3)大产权的用地是由政府划拨或者转让的,销售对象可以是任何人。小产权房没有 土地出让金 的概念,如果用地是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并且这类房产只能由这个集体的农民进行购买;如果是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就是违章建筑,违章建筑 买卖合同 无效。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法律客观: 《 商品房 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 土地使用权 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 拆迁 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