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无效彩礼需要退还吗? |
释义 | 无效婚姻的彩礼可以返还,包括未登记结婚、未共同生活和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无效婚姻包括重婚、禁止结婚的亲戚关系、婚前有不宜结婚的疾病等。未达法定婚龄也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所收取的彩礼通常可以退还。 退还彩礼的情况包括: 1、双方未完成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完成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实际共同生活; 3、婚前支付的彩礼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 无效婚姻的情况包括: (一) 重婚; (二) 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定不应结婚的疾病,且婚后仍未治愈; (四) 未达到法定婚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