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婚姻无效,女方应该返还彩礼,但有以下情况不返还:同居两年以上、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已用于共同生活、或婚约当事人死亡。婚姻无效,即未经过合法婚姻登记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返还彩礼。但以下情况下,彩礼不予退还: 1. 双方同居生活时间较长,一般应超过两年。 2. 双方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 3. 双方同居生活所得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 4. 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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