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般属于要式合同的范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二条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