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审查合同的范围一般有哪些? |
释义 | 一、建设工程合同审核范围有哪些? 1、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 2、建设工程勘察、勘探、勘测、检测、监测、测试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含拆除、土建、安装等)合同; 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5、建设工程设备、材料订购合同; 6、园林、绿化工程合同。 二、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1、留意合同主体的合法和真实 市场经济强调缔约自由,为了追求利润,许多组织采取各种欺诈的手法,制造主体合法、真实的假相,达到签约(欺诈)的目的,严峻干扰了市场秩序。名律师认为,虽然从法律上讲,因该种动机签订的合同无效,而且可以依照相关救济条款进行责任追究。 2、注意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相关的资质或许可 对某些业务领域,按照相关的法律或法规规定,需要合同一方或双方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或经营许可才可从事。 3、注意对资信能力、业绩、人员等进行审查 一个组织的资信能力是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重要因素,一个规模较大、信誉良好、业绩精彩的组织同样有可能因为资金周转的问题而影响其详细项目的操作,从而可能造成缔约方的损失,轻则延误履行期限,重则违约不能履行。 三、审查合同争议解决方法是否完备? 建设施工合同和其他合同一样一旦发生纠纷就需要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一般而言,建设施工合同会选择法院作为争议解决的第三方居中裁判。对于建设施工合同一般选择工程所在地的法院为争议解决法院,因为工程所在地是一个固定的场所,在工程所在地法院选择解决争议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比较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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