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济宁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流程怎么走
释义
    一、济宁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1工作日。
    2.受理。窗口的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过程在3工作日之内办结。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办结。如领取许可证件的,可以在窗口申请后选择邮寄。1工作日办结。
    二、济宁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法律依据节选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三、济宁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需要的资料
    1、《医疗机构注册登记申请书》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目录
    5、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卫生技术人员名录
    6、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7、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提供医疗美容科设置情况说明(含组织管理、设施设备、技术水平等)、《医疗美容项目申报表》及医师、护士医疗美容工作培训证明、进修证明。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0:3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