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起诉,受理,审理。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2.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3.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