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遗体怎么运回老家 |
释义 | 对于尸体的运输有特殊情况的需要向当地殡仪馆申请,用专用殡葬车运送。 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遗体外运申请程序: 1、申请人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死者亲属申请书。内容包括:死者遗体外运的特殊原因、运输方式、主要直系亲属签名等; (2)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死者身份证明,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属非正常死亡的遗体,须提供公安机关火化通知单并留复印件存档; (3)申请人或直系亲属身份证明,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4)死者系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应提供当地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其土葬习俗应予尊重,自愿实行火葬的,他人不得干涉; (5)死者原籍县以上民政部门或殡仪馆同意将遗体运回原籍、并监督遗体火化的证明。 2、受理、审批部门: (1)市、县殡仪馆在接到死者亲属的申请和提交的上述材料后,首先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在申请书上签署初步意见并加盖殡仪馆公章; (2)经殡仪馆签署初步意见的申请书,报送市、县民政部门审批。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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