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与交通法规之间存在潜在的矛盾。交通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通常规定了保险公司不承担的责任,比如交通事故责任在法律上应当由某一参与方承担但是免责条款却将该责任转移到了被保险人身上。然而,交通法规明确规定了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者,在保险免责条款与交通法规之间必须进行平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32条:保险合同中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违反部分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参加道路交通活动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道路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