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离婚时房屋未办产权证如何确权 |
释义 | 离婚时房屋未取得产权证,可通过向政府申请或向法院起诉确权。财产分割应协商,包括房屋价值、使用权和补偿款。达成协议后,一方违约可向法院起诉。如无法协商,法院只处理使用权。若争议仍存在,可以再次诉讼。《民法典》规定了物权纠纷解决方式和物权确认请求权。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离婚时房屋未办产权证如何确权 离婚时房屋未取得房产证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政府申请、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式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二、未办理房产证时财产分割应怎么协商分割 (1)首先应当由双方进行协商,具体协商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房屋的价值; 二是双方离婚后房屋归哪一方使用,以及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归属所有; 三是获得房屋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补偿款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双方自愿达成分割协议的,双方就要根据协议的约定履行,如果一方违反协议的约定,拒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履行、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该协议内容依法无效,或者被依法撤销的除外。 (2)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法院仅处理房屋的使用,而不处理房屋的所有。 (3)在法院对该房屋的使用作出判决之后,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的,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就该房屋的价值和归属协商一致而发生争议的,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房屋未取得产权证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政府申请或向法院起诉等途径确权。对于未办理房产证时的财产分割,双方应首先协商确定房屋价值、使用归属及补偿款项。如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应按协议履行;如一方违约,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和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仅处理房屋使用权,不涉及所有权。若对房屋价值和归属仍有争议,当事人可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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