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怎么分 |
释义 | 1、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如果离婚时,争议的房产的产权证还没有发放,人民法院要么告之当事人申请中止审理,待产权证发放下来再作处理;要么先判使用权归属,而后产证下来,再由争议方另行起诉要法院处理。 2、法院不会立即判决房子的归属,只会先判决房子的所有权,待房子产权下来之后,可以上诉分割房产。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法院不就产权归属进行判决,只对房屋使用权作判决。等到领取房产证后,另行起诉来确定房屋归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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