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不公正有效吗 |
释义 | 如果合同订立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未被撤销,合同有效。如果合同成立后发生了显失公平的客观变化,当事人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解除,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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