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资料 |
释义 |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资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借款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买卖契约原件; (四)购房首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借款人及配偶具有稳定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的证明; (六)借款人及配偶征信报告原件; (七)借款人及配偶印章(1.5×1.5厘米正楷); (八)其他相关资料: 1、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异地贷款提供) 2、用工关系证明、劳动合同(人才代缴职工提供) 3、房地产估价报告原件或房屋税评价值查询单、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二手房提供) 4、其他资料(特殊情况提供)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规定期限(当前12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规定期限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或缴存明细合并计算。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借款人应为房屋买受人(仅限夫妻)其中之一。房屋买受人为父母子女或亲戚朋友联名购买的,不予受理; (五)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六)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贷款额度 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5%;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组合贷款首付比例应当同时满足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要求。(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一手房以网签购房合同为准;二手房以房屋评估价格和实际成交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 单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一年,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12个月,不含补缴。配偶公积金缴存不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不满12个月、断交、封存、冻结)的,配偶公积金部分不参与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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