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了婚还可以改名字吗 |
释义 | 可以更改名字,就是说要到户口所在地去更改,你如果户口本在你老公那里,当然是去你老公那边更改,如果户口没有迁过来的话,还是去原来的地方。 一、孩子上户口籍贯能改吗 不可以改。而且户口本上的籍贯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更改的。除非有充分的材料能够证明籍贯的采集有错误。 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二、改名字需要公证吗 需要本人到当地公安部门开具一份改名呈批表,并且由公安机关注明你没有受过刑事处分。然后拿着这些东西到当地的公证处去办理公证,记得还要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如果你未成年,就需要亲生父母同时到场为你改名,并且带上他们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因为需要你亲生父母在更改姓名同意书上签字,如果成年就不需要你父母到场了。一般年满十六周岁后,要更改名字都是需要去公证处公证的。具体的程序是: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三、籍贯和户口所在地 籍贯是指祖居地(祖籍地)或原来籍贯。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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