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私自出售住房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
释义 | 妻子私自卖房,需在法定期限内得到夫妻另一方追认,否则无效。第三人善意购买并登记,则追回房屋无效。只有离婚时才能要求赔偿。妻子擅自将房屋卖掉,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夫妻的另一方予以追认,则认定该行为有效。如果法定期限内未作出表示,或者明确拒绝追认,则该行为无效,另一方可以要求返还房屋。但如果第三人善意购买并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了不动产登记,则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将不受人民法院支持。只有在离婚时才能向其配偶主张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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