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分公司需要营业执照么? |
释义 | 办理分公司需要营业执照。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一、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怎样进行报税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进行报税的程序:首分公司要先去银行开立一个扣税账户,然后去税所对该账户进行备案,只要分公司有在网上进行申报,税务机关就会到期在网上自动对分公司的应缴税务进行扣款。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报税登记。 二、成立分公司要满足哪些要求 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是: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三、如何登记设立分公司 1.分公司的注册项目包括: 名称,营业地点,负责人和业务范围。此外,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 2.登记: 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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