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则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 一、什么是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就是执行遗嘱的人,但是首先执行遗嘱的人得有权利执行遗嘱才能成为合法的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3、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二、遗嘱执行人的范围有哪些 (一)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二)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 (三)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 三、遗嘱的有效条件有什么? 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被胁迫、欺骗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被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人必须有权处分遗嘱处分的财产;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相关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