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市场化程度是指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所起作用的程度,通常概括转轨国家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体制转变的进程,其实质在很大程度上是指经济决策的权力从中央计划部门逐渐转交到分散的经济主体手中的程度。 法律客观: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第四条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执法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工作机制,统筹解决执法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内设的各业务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和相关规定,负责实施本业务领域的执法监督工作。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制机构在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