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六天工作制,一周48小时,无加班费,是否违法? |
释义 | 公司每周上班六天只休息一天并不违法,但劳动者每天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4小时。加班需要与劳动者、工会协商达成一致,并依法支付加班费。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38、39、41条。 法律分析 公司每周上班六天只休息一天,并不违法。但是一般劳动者平均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如果公司要安排加班的,需和劳动者、工会协商达成一致,且要依法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拓展延伸 六天工作制下的加班费问题: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在六天工作制下,一周工作时间达到48小时且无加班费的情况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并且超过工作时间的部分应按照加班费的标准进行支付。然而,劳动法对于特殊行业或特殊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灵活性,允许雇主与劳动者通过协商达成特殊工时安排。因此,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具体的劳动法规定和相关的行业规范来判断。如果六天工作制下的工时安排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且没有违反劳动者权益的情况下,可能不违法。然而,建议在此类情况下仍与专业律师或劳动法专家咨询,以确保合法性和保护劳动者权益。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然而,特殊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的方式延长工作时间,但延长时间有一定的限制。六天工作制下的工时安排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在此类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法专家,以确保合法性和保护劳动者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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