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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决书和裁定书有什么区别
释义
    判决书是指法院依据判决制作的文书;而裁定书是指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判决书与裁定书主要有以下四个不同:
    1.两者适用对象不同。判决书解决的是实体法律关系问题,如定罪量刑的部分;裁定书主要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但也解决一小部分实体问题,例如:减刑,假释等等。
    2.可以有法律效力文书的数量不同。一个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只能有一个;而裁定书可以有多个;
    3.其书写要求不同。判决书只能用书面形式,格式和内容都有一定的规范;而裁定书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
    4.两者上诉与抗诉期限不同。判决书是从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以内;裁定书是自收到裁定书五日以内。
    所以判决书与裁定书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但其共同点都是依照法定的程序制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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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4: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