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一般会有几次谈判机会? |
释义 | 谈判中谈判的机会可以有很多次,拖延是一种非常有用的时间策略。对被拆迁人而言,时间几乎没有成本。相反的对拆迁人而言,时间有巨大的资金成本和机会成本。所以在拆迁之初的策略是拖延,不与拆迁方进行接触,但是要了解其他拆迁户的进展,作为自己谈判的基础,不能与其他拆迁户的信息脱节。 合理的定位是谈判的第一步。在拆迁谈判中一些过高的补偿要求会被对方认为是“狮子大开口”,会毁灭对方通过谈判解决希望,其结果可能是迫使对方采取“强制拆迁”的极端手段,有时酿成“玉石俱焚”的悲剧。 作为被拆迁户是很难套出拆迁方的底线的,因为不管你自己考虑之后价格降到什么程度,也许比他的底线还是高,也许比他的底线已经低了,你得到的回答永远是一个,不可能,政策是不能变的。但是,往往在这种你自己反复开价的过程中,他已经掌握了你的底线,这很重要,一方的底线被对方掌握,那谈判就非常的被动。总之,你不能轻易的告诉拆迁方你的心理价位!一旦说了,不要反复改变。 一、拆迁补偿款与评估公司如何确定 在拆迁过程中,大家非常关心补偿款的计算问题。拆迁补偿款是怎么算出来的?一个是房屋的价值、一部分是土地的价值,这两个方面都需要进行评估才能计算出来,而其他的项目,比如说是两停损失、提前搬家奖励,这些都是政策性的补偿,是不需要进行评估的,都是直接加进补偿协议中的。 其实你的房子到底值多少钱,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估价,但是,最终落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上的数字和你的心理价位如何达成一致,是需要智慧和方案的。 为什么会存在差距,而且这个差距还会相差的非常悬殊呢?其实这个道理很简单,就是估价方法不一样造成的。一般来说,被拆迁人通常都是以同区位的商品房价格来作为自己家的被拆迁房屋的参照的,这样的方法我们姑且称为市场比较法,而评估公司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得出的结果可能连市场比较法的零头都赶不上,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评估公司使用的评估方法和我们使用的评估方法不一样,他们使用的是成本法,所以计算出来的数额会非常的低。 那评估公司用成本法来进行评估,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受到这么大的损失,该怎么办呢? 关于评估公司的选定问题,作为被拆迁人是有权利参与的,而99%的被拆迁人都不知道,自己可以参与到这个环节中来,导致自己放弃行使这个权利,造成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这就是我们常讲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利益受损。 专业的事情是需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做,但是我们要了解相关的程序,以及和我们的利益相关的要点,只有知道了这些,才能避免被拆迁方忽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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