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保险合同到期后如何处理保险理赔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交通保险合同到期后,若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是需要根据具体合同条款来确定的。通常情况下,保险合同到期后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赔偿责任,除非双方在合同中有另行约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八条:保险合同有效期届满,未经续签或解除,保险人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合同自己期限届满或者一方当事人提前解除合同的,合同终止。合同终止以前,应当履行已经到期的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依法应当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未经保险,或者保险到期未办理续保手续而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投保或者办理续保手续。未投保或者保险已经到期超过一个月的,不予办理车辆转移登记和注销登记。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被保险人在被依法撤销、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其车辆上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自行终止。 综上所述,交通保险合同到期后,若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应当自行承担经济损失。因此,车主在交通保险到期前应当及时续保,避免因未投保或保险过期导致的经济损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