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如果双方未共同生活或共同生活时间很短,可以退彩礼。法院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生育情况、财产使用、经济状况、彩礼数额和过错大小等情况确定退还比例。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长或有生育子女,不支持退还彩礼。女方可不退还彩礼的情形包括未登记结婚但同居两年以上、未登记结婚但孕有子女、彩礼用于共同生活支出。刚结婚就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并未共同生活过或共同生活时间很短,离婚时可以退还彩礼。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数额时,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但是对于结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长、有生育子女情形的,离婚时不支持退还彩礼。女方不需退还彩礼的情形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双方未登记结婚但是同居两年以上。(2)双方未登记结婚,同居也不满两年,但孕有子女。(3)女方接受的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的支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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