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不给抚养费如何处理? |
释义 | 婚内不给抚养费可起诉,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可按月支付或一次性支付。离婚后如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民事诉讼。对于未离婚的夫妻,孩子需等到成年后向法院请求抚养费。保护孩子权益需依法行事。 法律分析 一、婚内不给抚养费如何处理? 婚内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起诉,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抚养费的内容及给付的方式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三、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在现实生活中,很少会出现在结婚期间父母不支付抚养费给孩子的情形,对于没有离婚的夫妻双方,不想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此时孩子由于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故此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可以等待其成年之后,向法院提出索要抚养费的请求,以保护孩子的权益。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内不给予孩子抚养费是违法行为,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不仅包括生活费,还包括教育费和医疗费。支付方式一般按月支付,也可以一次性支付。如遇到拒付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未离婚的夫妻,孩子成年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抚养费。保护孩子的权益是法律的底线,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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