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疗纠纷处理决定 切实加强病历管理工作。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山东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山东省中医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和医院相关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各科室由科主任及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严格主动落实相关管理工作。按照医院规定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 第六条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务部医疗安全管理科是医院负责处理医疗纠纷的行政部门,负责医疗纠纷的接待、记录、调查、处理、鉴定、诉讼等工作,并提供咨询服务,相关科室主任要协助医疗安全管理科全程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理。 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对医疗纠纷投诉实行三级三色处置预案,黄色预警提示医疗纠纷较轻,由各科室负责处理,处理结果报办公室;橙色预警提示医疗纠纷较严重,由分管领导介入处理;红色预警提示医疗纠纷非常严重,由所长代表所部出面处理。一般情况下,15天内办结,并答复信访人。因特殊原因到期不能办理的,可申请适当延期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起诉才能发生。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