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成都市本科落户在哪? |
释义 | 1、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其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 2、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 3、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有工作单位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的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4、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暂无工作单位的,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一、常州落户政策规定 在常州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1年的人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在常州市落户。 在常州市租赁并经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且在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5年的人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均可以申请落户。 高校毕业生、高级技师、技师、留学归国人员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 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的,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 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1年的,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 符合规定引进的各类优秀、紧缺人才,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 经依法批准引进的教练员、运动员,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 本市录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调入人员,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 经依法批准的军队干部随军家属、驻常部队女士官的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 经依法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迁家属,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 经依法安置的退役军人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 原户籍系本市居民,因国家建设需要工作调动、下放农村、支援边疆、支援三线建设到外地工作的退休人员,申请回原籍落户的,可以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城镇地区直系亲属或兄弟姐妹合法稳定住所家庭户落户。 二、雄县迁出户口规定内容是什么 雄县迁出户口规定内容是需要到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来开具户口迁出的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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